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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食药局采购液相液质气质等22台仪器
个仪器采购公告,采购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仪、X射线衍射仪、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等22台仪器。
投标人可选择上述各包投标,也可全投,但必须按包报价,不得漏项。详见第七章用户需求书。*注1:本项目可以投进口产品。
*注2:本项目涉及的计算机和打印机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这些投标产品必须为财政部、国家发改委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期)》内的产品,否则投标无效。
2. 投标人资格要求:2.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的仪器设备经销商(经销商须取得所有投标产品的有效经销授权);
2.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注:投标人近三年内在检察机关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1供应商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3.2通过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到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进行资格审查(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
3.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自2011年11月30日起至2011年12月15日止,每天9:00—16:00(公休日和午休时间除外),在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403室发售(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广电中心北门西侧约100米)。
4.2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2月21日13时45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4.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南石道街动物园入口处),一楼大厅投标受理③。
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受大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的委托,为大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扩项仪器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合格资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投标人所投产品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可以为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本次采购的电脑、打印机必须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第十期“节能清单”的产品。投标单位如提供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第十期“节能清单”强制采购范围以外的,为无效投标文件。(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
5.招标文件的发售:2011年11月30日起北京时间每天8:30——17:00,在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发售;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付人民币5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需提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资格初审(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及地点:2011年12月20日08:30-09:00时(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4)。
7.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11年12月20日09:00时(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4)。
8.开标时间与地点:2011年12月20日09:00时(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2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1楼)。
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受大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的委托,为大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扩项仪器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合格资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投标人所投产品中ICP-光谱直读仪、液相色谱、生物安全柜、培养箱和匀质器可以为进口产品,其他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本次采购的电脑、打印机必须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第十期“节能清单”的产品。投标单位如提供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第十期“节能清单”强制采购范围以外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投标人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含100万元);
5.招标文件的发售:2011年11月30日起北京时间每天8:30——17:00,在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发售;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付人民币5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需提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资格初审(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及地点:2011年12月20日08:30-09:30时(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4)。
7.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11年12月20日09:30时(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4)。
8.开标时间与地点:2011年12月20日09:30时(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2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1楼)。
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受大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的委托,为大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扩项仪器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合格资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投标人所投产品液相色谱可以为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本次采购的电脑、打印机必须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第十期“节能清单”的产品。投标单位如提供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第十期“节能清单”强制采购范围以外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投标人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含100万元);
5.招标文件的发售:2011年11月30日起北京时间每天8:30——17:00,在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发售;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付人民币5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需提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资格初审(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及地点:2011年12月20日08:30-09:15时(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4)。
7.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11年12月20日09:15时(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4)。
8.开标时间与地点:2011年12月20日09:15时(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2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1楼)。